大都会。
这里是真正的大都会,繁花似锦,高楼林立,街道上车水马龙,熙来攘往的人群,如潮水涌流。
热闹人群的气息,烘热了整个大都会。
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城市,热闹,朝气,国际上顶级的大城市。
就算是在这里乞讨,都比自杀贫民窟那地方要好,当然这里没有乞讨的人,有的只有路边架着小提琴,吉他,又或者萨克斯,面前放在空着的音械箱子,街头卖艺一般为城市增添着一道道风景线。
这里是一个艺术和科技氛围丰富的城市。
这里的人文明礼貌又耐看,个个都是人才。
说话自信好听。
真是超喜欢这里的。
巴帝站在窗边,看着下面的大都会人流,忽然心中滑稽的想道,感觉到几分有趣。
这里和哥谭的城市不同,哥谭黑暗,阴暗,大都会光明,光辉,近乎两个极端。
似乎整个世界,都是在正义与邪恶,光明和黑暗,秩序和混乱中挣扎。
巴帝眼睛微微眯着,远眺蓝天。
他的身后,莱克斯卢瑟正在和一个身型胖胖,脸色带着几分红润,显得很富态又有几分被色气浮肿了身体的男人在商谈,关于购买诺伊生物研究公司的事情。
在昨天,巴帝就已经带着莱克斯卢瑟来到大都会的中心城市,这里离自杀贫民窟有相当的一段距离,已经远离那个脏乱差的地方,这里每一处都干净的彰显着文明,秩序,艺术的气氛,那活跃朝气的气息,让莱克斯卢瑟心情兴奋不已。
一个十三岁的少年,骤然见到了新的天地,脱离那一片地狱,让他深深的感觉到激动振奋和着迷。
他们在一间‘银河’五星级酒店居住,酒店高耸竖立,为附近最华丽的建筑,两人在高处居高临下俯视整个城市,莱克斯卢瑟激动到颤抖起来,看着晚上的迷离虹彩的夜色,川流不息的车灯光点,汇聚起的星光河流,他的眼眸之中闪烁出野心,这才是人该居住的地方。
巴帝全程在一旁看着,看着莱克斯卢瑟激动的脸庞,压抑着自己激动到颤抖的身体,眼眸散发出豪情万丈的光芒。
是野心的光芒,这很好。
巴帝嘴角划起弧线。
莱克斯卢瑟紧紧的盯着对面的诺伊胖子,面前的牛排大餐没有一丝的吸引力,事实上他也从来吃过这么昂贵的大餐。
这是巴帝交给他的